2007年12月22日星期六

感情合約

合約條款如下:
1)將來的待遇不可以低於現在。
2)三個月內戒煙。
3)每日須要飲700ml清水(茶是不包括在內,每飲用一杯水都要用電話上載MMS落我手機上,我對妳是不信任的)。
4)獨自一人時,飲啤酒不能多於每日兩罐,朋友聚會不在此限。
5)妳的外表,會全權由我話事(包括髮形在內),基本上會是同我同類。
6)妳的假期(包括例假和大假),4/5假期將會由我支配,妳可以自選其中的1/5假期。
7)放工後的約會我會不小於一小時前通知,到時務必要出席(是妳早前話會滿足我的)。
8)在特定的地點,是不能公開我們的關系(我知妳知道是什麼地方的,亦都知道原因)。

註:我知道以上的條款有部份是比較自私,妳又何嘗不是。如果同意,請在意見欄內回應,同時把以上COPY在意見之內,而是公正,記住要快,因我可能會再加條款,在妳未回覆之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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